发布时间:2020-11-17
关于认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工作的通知
浙设协[2020]33号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引导会员单位积极投入创建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的活动,规范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认定活动,强化行业自律,服务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省协会将与各市同业协会联动开展“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认定活动。
为了本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认定的对象为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单位)。
诚信单位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顺应产业导向,注重社会效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定材料
申请单位需填写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请书(2000字左右),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诚信的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2、市场经营情况;
3、技术质量和服务情况;
4、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等;
5、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诚信单位推荐有以下途径:
1、会员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推荐,设区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应根据协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2、至少两名协会常务理事推荐,每位常务理事至多推荐一家诚信单位;
推荐单位经会长会议认定,优中选优确定诚信单位。
四、申请时间及进度安排
申请截止时间:
各有关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各市协会受理及推荐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
五、证书时效
本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结束后,省协会将重新颁发诚信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即颁发证书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原证书作废。
六、联系方式
省协会网址:www.zjkcsj.cn
省协会联系电话:0571-85156807、85156809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0年10月10日